2018安徽宣城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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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宣城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宣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具体实施。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辅警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且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自主择业士官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市本级招聘人员需宣州区户籍,县(市、区)招聘人员需本县(市、区)户籍;
(五)身体健康;
(六)近年来退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士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七)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九)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含乡镇招聘派驻在公安机关工作)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考;
(十)其他不得报考情形参照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招聘要求;
(十一)笔试加分项
1、部队退役士兵(士官)类报考人员
(1)退役士兵(士官)加20分;
(2)中共党员加3分;
(3)荣获(立)过优秀士兵(士官)、三等功以上奖项一次或担任过班长(副班长)的加3分。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类报考人员
(1)警察院校毕业生加3分;
(2)中共党员加3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
宣城市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1、130002):宣城市公安局8楼809办公室(梅溪路395号)报名;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职位代码130003):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政工室10楼1006办公室(鳌峰东路180号);
郎溪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4、130005):郎溪县公安局4楼420办公室(碧河路6号);
广德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6、130007、130008):广德县公安局特警大队106办公室(原双河小学);
宁国市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9):宁国市公安局3楼政治工作室(宁北路99号);
泾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10、130011、130012):泾县公安局4楼402办公室(谢园路2号);
绩溪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13):绩溪县公安局3楼政治工作室(锦屏路16号)
旌德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14):旌德县公安局4楼政治工作室(环城北路);
报名材料:填写《2018年宣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以及加分项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到各自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以及公安相关法律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 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宣城市政府所在地。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三)确定开考比例
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如果不足比例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高低顺序排序)。考察工作由各级招聘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其中,视力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察工作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和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公示三天。
七、签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各级公安机关根据情况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各级公安机关所在地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九、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和宣城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372276 (宣城市公安局)
0563-3373067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0563-7021821转3350 (郎溪县公安局)
13605635996 (广德县公安局)
0563-4022789转3531 (宁国市公安局)
0563-5101810转3636或3621(泾县公安局)
0563-8152866转3808 (绩溪县公安局)
0563-8613754 (旌德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563- 302763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8月10日- 8月1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8年宣城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2018年宣城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宣城市监察委员会 宣城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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