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言语表达能力的提高
[导读] 不要过于使用主观化的词语 在考场上,考生要尽量减少对于第一人称--“我”的使用频率。考生为了表现自己,经常会说“我成绩非常好”、“我
不要过于使用主观化的词语
在考场上,考生要尽量减少对于第一人称--“我”的使用频率。考生为了表现自己,经常会说“我成绩非常好”、“我非常适合这份工作”、“我肯定这个观点是错的”等等。这样的表述会突显考生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关注到考官的情绪。考生的最终目的是得到考官的认可,而不是一味的在“喋喋不休”的自我夸耀。切记做一下换位思考:假如你是听众,是否愿意他人一直说“我”怎样怎样,“我如何如何”?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要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
不重复诉说自己的话语
有些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可能过于紧张,会出现“说了上句忘了下句”的情况,这时候考生会下意识地重复上一句刚刚说过的话,这样的表述会让考官产生厌烦情绪,而且对自己的情绪也有影响。考生要注意尽量流利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尽量不要重复自己说过的话,如果实在思维短路,可以把早些时候说过的一些话语拿来修改一下使用,这样也能保持连贯。
表达观点的技巧
针对某一问题考生能否发表合理的、深刻的、有建设性的观点,是事业单位面试中的一项常规的而且是重要的测评项目。为了争取考官的认可,考生除了要具备真才实学能够发表真知灼见,也要掌握表达自己观点的艺术,以此来促进考官对自己观点的理解和接受。
1.考官提问时请考生注意听,抓住考官提问的要点,同时合理组织自己的语言,考官未说完,绝不能打断其话头,静待考官说完后再从容不迫地发言。
2.保持与考官的及时沟通。发言时,一定要密切观察考官的反应;考官未听清楚,要及时重复;考官表示困惑,要加以解释或补充说明;如果考官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请自己结束话题,而不要等到被打断。
3.不要固执己见,应该允许考官提出相反意见,并且虚心倾听,真诚请教。若经过讨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也要记住不要明确否定考官的意见(尽管实质上已经这样做了),同时尊重考官的意见。
4.当问题属于中性或不易引起争论时,可直接坦率地提出自己的观点。
5.当自己的观点不易被接受时,可以使用“层层递推法”和“反证法”。前者指先从考官易接受的但离你的真实主题较远的观点谈起,逐步接近你的真实观点,以清晰的逻辑和考官们充分的思想准备,去推销你的观点。后者是指用“相反”的方法提出观点,然后逐步去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最终阐明你真正的观点。人们反对错误的观点往往比接受正确的观点更容易。当考生提供了确切详实的论据,提供确切的信息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仅提自己的主张时,你的观点就容易被接受了。
提问的方式
面试考场上考官有时候会把提问权交给你,考生不必谦让,大大方方接过来即可。考生应该知道,请考生提问不是考官表示礼貌和友好的方式。之所以有如此举措必然是和面试的目的有关。因此考生不仅需要通过考官对自己问题的回答来了解一些与报考职位以及面试相关的信息,也需要借这个机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与众不同,考生可以就报考职位和本次面试提一些相关问题,在表示自己对这份工作的信心的同时,不妨流露出少许犹豫--你要让考官知道他的回答可能会影响你最后的决定--因为你也有选择的权利。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有备无患。
谨防考官陷阱
考官常用到的三种谈话方法可能为考生布下了陷阱。
一是“漫谈法”。“漫谈法”就是漫无边际地与考生聊天,所提问题没有什么规律,考生揣摩不出考官意图,也就解除了紧张情绪和戒备状态。这时考官可能突然问出关键问题,让考生猝不及防,泄露真情。为此,考生必须警惕,要知道考官同样是希望提高面试效率的,考官所提的问题即使再简单也是有其一定目的的。
二是“逼谈法”。“逼谈法”就是压迫式问答,考官对于那些必须让考生回答的问题,一般采取这种方法。如“本单位没有条件马上解决住房,你愿不愿意来”这种限定式的提问,似乎只能有两种回答:“愿意”或“不愿意”,而且考官正期望你作出明确的回答。考生如果可以明确回答当然没问题,但有时考生无法作出“二择一”的选择,这时请考生从这个“两难”的陷阱中跳出来,因为你还可以采用模糊性回答等第三种回答方式。
三是“逆谈法”。“逆谈法”中考官先告诉考生本单位如何不好,若考生情绪因之受到影响,那么就掉到这个陷阱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