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马鞍山花山区司法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导读] 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派遣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
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派遣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派遣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2名,其中区社区矫正中心社会工作者2名,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0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一)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现实表现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0名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现实表现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法律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不被受理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现场报名时提交:(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起);(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3)毕业证书原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全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凡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开考比例: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2:1,如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复审
由花山区司法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10:00以后登录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3月15日16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服务大厅领取(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市情区情、写作能力等有关知识;
2.试卷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5.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3.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招录计划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人才网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花山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人才网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咨询电话: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5-2473959(花山区司法局)
马鞍山市花山区司法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