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导读] 为了做好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亳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资格复审入围人员5人
为了做好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亳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资格复审入围人员5人。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8:00—12:00。
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属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未满的考生,应提供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考有2年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提供录用或聘用文件或审批表。
2、下列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协议
(1)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从;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3、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应提供登记灵活就业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
(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其中,报考警察职位的,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55元/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其他职位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亳州人事考试网公告的有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如因委托他人出现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亳州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序号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1 | 031000102901 | 030006 |
2 | 032000206725 | 030082 |
3 | 032050100630 | 030118 |
4 | 032050100617 | 030118 |
5 | 032050100628 | 03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