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选调生招录1600人公告
[导读] 2018湖北选调生招录160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招录一批选
2018湖北选调生招录160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8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6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选调200名;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集中选调14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原“985工程”高校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3.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4.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安心工作。
5.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
6.身心健康。
7.应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原则上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选调程序
根据《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6日10:00至2月13日17:00、2月22日10:00至3月5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
(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6日10:00至3月6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2018年3月6日17: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处)或公务员管理科、干部一科,报送时间截止2018年3月7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考评中心)。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①《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05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①《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收取时间截止2018年3月12日),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2日10:00至3月1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组织笔试
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一天。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
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由省委组织部单独统计,笔试合格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
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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