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省从江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9人
[导读]2017贵州省从江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9人
(五)考察政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遴选计划数加1确定考察对象及人数。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同一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若因此致使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若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若因此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数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六)体检
根据本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指定医院,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非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6419629 从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5-6419070 从江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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