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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17-03-17 10:01:42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详见《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http://www.jshrss.gov.cn/xwzx/ztbd/13778/ksdg/201703/t20170314_205064.html)。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启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代码为30-39的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 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自主选择事业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事业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424,80790816;

监督举报:0513-8335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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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文件类型: .xls 3a7cc96f49921a088a38c0c90195618d.xls (33.50 KB)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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