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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17-03-17 08:53:37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核准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如皋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0513-87650432;

监督举报:0513-8728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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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文件类型: .xlsx 11936aa26222a2a1d3a5640e7a37bf5c.xlsx (15.95 KB)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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