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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合肥庐阳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20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国培教育点击率:日期:2017-05-07 11:40:58

[导读] 2017合肥庐阳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5月4日至5月17日。

 2017合肥庐阳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5月4日至5月17日。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庐阳区人民政府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更多资讯关注国培官方微信(gpsuc)!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院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就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本次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20名。

  二、资格和条件

  (一)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自愿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并能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积极、热心并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5.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合肥市庐阳区。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已在其他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得再申请担任庐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三、程序和要求

  (一)公开报名

  1.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庐阳区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庐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报名材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居委、村委会出具的表现情况材料。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17日。

  4.报名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以南100米)

  5.联系电话:65352832(713办公室)、联系人:阮震波、吴丽忠。

  (二)资格审查:对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庐阳区人民法院依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行审查,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和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初步确定人选。

  (三)征求意见:将初步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必要时会同区司法局到相关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本人是否热心人民陪审工作等。

  (四)提请任命:庐阳区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及选任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任命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并抄送区司法局,同时向社会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司法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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