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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晨读-“反削”老师的学生,精确复制了他恨的老师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18-12-23 11:59:02

[导读]  “反削”老师的学生,精确复制了他恨的老师  最近,一则“毕业 20 年后,他用耳光‘报答’老师”的帖子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个壮年

  “反削”老师的学生,精确复制了他恨的老师

  最近,一则“毕业 20 年后,他用耳光‘报答’老师”的帖子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个壮年男子在街头拦住一辆黑色电动车后,问一个有些秃顶的老年人,“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话音未落,他抡臂怒扇对方多记耳光。

  据 33 岁的打人者常某称,自己没喝酒也没失去理智,只因 20 年前,13 岁的他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家境一般,被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将其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目前,栾川警方已立案。

  二十年前那位老师究竟是怎样对待这位打人者的?我们无从可考。说实话,如果打人者所说的句句是实,这件事情其实反而更加荒谬,因为这位打人的前学生如今的行为,无疑是在精确的复制了当年那个令他恨之入骨的老师——仗着如今的自己身强力壮殴打老年人, 还不依不饶,说“道歉也没用”,这与某些老师仗着自己的老师身份, 为一点小错就肆意体罚、欺凌学生,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而更加耐人寻味的,其实是那位老师的反应:按说当街被打、还是被前学生如此羞辱,怎么说也该报个警才对。但这位老师的第一反应却是“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就没报警”于是这件其实发生在今年 7 月的事件,直到近期才因为成为热门视频才引起了当地警方的关注。

  用心想一下,你会发现这位老师今天的“隐忍”也是在精确复制

  那位学生当年的“隐忍”——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殴打他人是侵犯人身权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而 1991 年就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则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如果当年的学生或今日的老师中能有一位及时想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力,这场师生之间的暴力循环本有机会被打断。但师生二人在遭受欺辱时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不“麻烦”法律,自己靠拳头解决问题。

  在这场师生为期 20 年的暴力循环背后,我们看到了双方都在遵循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前现代逻辑:当初我比你强,我就可以肆意践踏侮辱你。如今你强起来,你就“加倍奉还”。这里面没有任何公义和法律可言,而充满野蛮时代那种强者为尊的丛林法则。这样的法则竟然在通过现代教育中的师生关系获得传承,公布到网络上后还获得了一众看客“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类的叫好。此情此景,不禁让人唏嘘。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之路,看来任重而道远。(via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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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年后拦路扇老师,并不能找回失去的尊严

  20 年前被老师看不起欺负,20 年后再打回去?近日,网曝河南

  省洛阳市栾川县 33 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对其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12 月 18 日,栾川县官方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立案。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 20 年后当街拦路扇老师耳光的做法,实在难言君子之举,且有违法之嫌。该男子的说法是否属实、有没有夸大其词以及当年存不存在误会等问题,目前还无法下结论。退一步讲,即使该男子所言基本属实,其偏激做法也有失妥当。

  20 年前,有老师欺负和伤害没钱没势的穷学生,这自然有违道

  德;但 20 年后,长大的学生再以同样的方式报复老师,更是不应该。从浅层次上讲,这是以暴制暴,以“复仇”为名泄愤;从深层次上说, 这无异于弱者之间的互欺互害,徒增戾气,别无益处。更重要的是, 用如此难看的方式报复老师,非但找不回曾经失去的尊严,反而恰恰暴露了其内心的狭隘、空虚和不自信。

  令人警惕的是,该男子报复老师的做法竟赢得了不少网友的理解和肯定,甚至有人认为老师“该打”、学生“打得好”。不少网友还现身说法,历数自己曾经遭遇老师打骂、羞辱的辛酸史。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看到这则新闻后,很多老师心寒不已,甚至产生了逃离讲台的念头。

  有时候,个别人的极端之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众多网友无原则、非理性地附和,这对教师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对教育带来伤害。

  当前,教育不能失去惩戒、惩戒不等于体罚等观念,已成为业内共识。但实现却呈现两个极端:一方面,老师们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问题学生,导致教育惩戒功能缺失;另一方面,个别老师依旧存在违规体罚、辱骂学生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正常惩戒缺失和不当体罚滥用,这是教育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更需警惕类似拦路扇老师耳光等极端做法及其引发的网络舆情。

  在法治社会,“君子报仇”应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而不是公然殴打、辱骂他人。即便真的曾经受过伤害,也不应该成为 20 年后回头伤害他人的理由。当长大后的少年拦路扇老师耳光的时候,尊严感并不会比 20 年前多,哪怕他拥有了财富和地位。(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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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培视角:“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过是精准复制了所恨之人。固然时间无法消磨掉所有的伤害,但若总是牢记仇恨,甚至打击报复,未必能找到失去的尊严。掌扇老师是暴力的延续与循环,肆意践踏的侮辱,体现了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丛林法则的认同。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了极端的体罚措施,对学生身心造成巨大的影响,甚至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但暴力不是终结暴力的有效手段,在法治社会,受到伤害应该采取正当合法手段来寻求正义, 任何过往都不该成为伤害他人的理由。所以,对此次事件,既要依法依规处理打人者,同时也要进一步肃清教师队伍风气,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免于恐惧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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