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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法律民法知识—平等保护特权

信息来源:作者:安徽国培点击率:日期:2017-02-21 10:34:15

[导读] 2017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信息 | 安徽2017省公务员行测、申论历年真题 一、平等保护特权的基本概念  平等保护特权是指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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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保护特权的基本概念

  平等保护特权是指特权受到侵害以后各个特权主体都应当受到特权法的平等保护。这是由特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确立的。平等保护原则是指特权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遵守相同的规定。

  二、平等保护特权的内容

  平等保护特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法律地位的平等,即所有特权主体在特权法中都具有平等的地位;

  (2)适用规则的平等性,即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外,任何特权主体在取得、设定和转移特权时,都应当遵循共同的规则;

  (3)保护的平等性,即在特权受到侵害后,各个特权的主体都应当受到平等的保护。

  三、平等保护特权的价值

  平等保护特权的价值表现在:平等保护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固有内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对民生的最大关注;是促进社会财富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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