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仁怀市学孔镇大学生村官选聘10人公告
[导读]贵州仁怀市学孔镇大学生村官选聘10人公告
为使学孔农业农村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孔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大学生(农业专业技术优先)到村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10名(农业专业技术优先)。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农业专业技术优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标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3月31日-198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 优先政策
农业农技方面:获国家级奖励4分,获省级奖励3分,获市级奖励2分,获县级奖励1分;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违纪嫌疑尚未结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享受待遇
(一)所选聘的农业技能人员在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标准为:试用期2200元/月,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二)选聘的农业技能人员聘期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另行择业者,按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简章
选聘信息通过《中国酒都手机报》进行公告、简章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国酒都网》等媒体上公示,其余信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7日— 3月 31日09:00-17:00
2.报名地点:学孔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启强
咨询电话:18985204260
监督电话:0851-22479083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3)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 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则调减选聘计划到2:1比例开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并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基层组织建设及村民自治相关知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等。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笔试成绩低于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笔试平均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按选聘计划1:3以内比例(未达1:3则按1:2运用),以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记分,记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以1∶2比例,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未达选聘计划1:2比例,则按1:1比例结果运用。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选聘计划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公示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查一次。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
政审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选聘资格:
1.本方案规定不准报考的人员。
2.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
(七)签订合同
选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择选聘岗位,岗位选定后,由拟选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