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精河县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50名公告
[导读]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维稳力量。经县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精河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50名,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精河县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维稳力量。经县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精河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50名,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
一、报考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87年8月7日--2000年8月7日出生)。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 具有良好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5.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6. 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精河县域内编制外工作人员。
5. 精河县公安系统协警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00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18:00时。
2. 报名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
3.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政审表》(附件2)、蓝底1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1份。
5. 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岗位条件,具体详见附件3,查阅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jjh.gov.cn/)“网上精河”,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㈡ 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 笔试内容:维稳知识应知应会、《公安基础知识》。
2.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
3. 笔试要求:考生于2018年8月17日到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蒙古族、塔吉克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20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
㈢ 体能测试
1. 笔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体能测试科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 4往返跑、俯卧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800米跑、10米× 4往返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 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长跑(800米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俯卧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成绩×25%+立定跳远成绩×25%
4.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8月21日。
5.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㈣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总成绩于各考试环节结束后,于2018年8月22日通过精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xjjh.gov.cn公布。
㈤ 体检
体检按岗位总成绩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由工作人员带队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及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
体检结果于2018年8月25日公布。
㈥ 公示
招考各项环节结束后,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以上公示均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
窗体底端
四、工资待遇与聘用管理
㈠ 此次招聘的编制外警务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服从县公安局岗位安排,实行动态管理。上岗后,由县公安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㈡ 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在招聘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六、监督及要求
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工作由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7700055(精河县公安局政工室)
0909—5336828(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监督电话:0909—7701004(精河县公安局纪委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