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 选调生选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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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
选调生选拔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江苏省2018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生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各选调20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各选调30人。注重选拔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生态环境、装备制造等紧缺专业人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协调能力强。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在本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截止2018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江苏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经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时每人须填报职位意向,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分配。具体职位及初步招录计划见附件。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6:00。
2、资格审核。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汇总本校报考人员《2018年江苏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核实有关材料,对照选调条件,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于11月30日前提交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结果。
3、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月17日。考场设在北京(北京高校考生)、上海(上海高校考生)、南京(江苏、浙江高校考生),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1日至16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所在学校选调计划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1:1.5的比例(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5、确定拟选调人选。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按4:6的比例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意向、招录计划、人才需求等情况统筹研究确定分配方案。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6、组织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选调名单,并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办理录用报到手续。省委组织部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组织岗前培训。
四、相关政策
1、选调人选原则上分配到设区市市级机关或县级机关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分配到设区市市级以上机关工作的,转正定级后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锻炼。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表现,可择优推荐或遴选到省级机关部门工作。
2、报考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联系电话:025—83395359,83395353,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箱:jsswzzb@163.com,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1﹒江苏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职位表
2﹒江苏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