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大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名)
[导读]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时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时政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聘人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包括综合分析、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阅读理解等。
本次笔试设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大丰人才网www.dfrc.com.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岗位代码为09的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3年。
五、招聘咨询电话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929202
附件:9704914bc85f109efacbfa6897db5293.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