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2人公告
[导读]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9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9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18年下半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涉及16个主管部门,招聘岗位28个,招聘人数8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及其他相应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8日之后出生,具体以招聘计划表为准),其中招商局“招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8:30—4:30;
报名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街道竹儿弄1号);
报名资料:
1.网上自行下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开考要求
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条件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开考条件的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县编外用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名人员须在12月11日上午12:00前到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399号401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3日8:30—16:00;
领取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街道竹儿弄1号);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33/index.html)“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www.zjdqrc.com)、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对象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此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须于2018年12月8日之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8日。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2—8280112。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2018年下半年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