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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3-12-11 15:56:53

[导读]2023年度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名,其中党务工作者10人。

二、招聘条件及加分因素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在本县城市社区全职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定向招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具有本县户籍(或父母、配偶、子女为本县户籍);或在休宁县范围内工作,同时在本县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人员且目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二)加分因素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加3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楼三楼311室)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子女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需提供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⑤自行下载填写的《2023年度休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县户籍的需按规定出具本人参保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和最终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县情、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实际开考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若笔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成绩合成

1.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及合成成绩进行计算得分时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后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根据实际开考岗位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最终成绩相同的,排名方式同上)。

四、签约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约定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标准执行。

4.拟聘用人员由乡镇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后续事宜,请关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88(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度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2023年度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doc

休宁县城市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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