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阜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15人公告
[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监管工作,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事业中的社会监督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监管工作,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事业中的社会监督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阜阳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全市辖区公开择优招聘第一届阜阳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阜阳市范围内所有职工、城乡居民(含外地户籍但在阜阳市长期居住并在本市参保人员)。
二、招聘数额及期限
此次拟招聘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15名,聘用期限为2年。
三、招聘条件
(一)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关心、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政风行风建设,愿意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
(四)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抗疫先锋、新闻媒体优先。
四、工作职责
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受市医疗保障局聘任,在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及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意见;
(三)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向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
(四)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及配送企业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情况,并向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等问题线索;
(五)承担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303室)。
(二)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3223559463@qq.com。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剑桥,联系电话:2208819。
附件:
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