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芜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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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度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共计87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度芜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wh.hrss.gov.cn)、芜湖人事考试网(www.whpta.gov.cn),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hx.gov.cn)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hx.gov.cn)负责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芜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后,各单位应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5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开考。5月9日10:00前各招聘岗位缴费人数确定后,将进一步确认并公告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10日12:00-17:00进行。
(四)统一考试
1、笔试
2018年度芜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等6个小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我县部分岗位设有“财会类”专业科目考试,凡岗位表专业科目栏中标注有“财会类”的,考生还需参加“财会类”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以《安徽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全天。其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6:30专业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2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设在芜湖市。
6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6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按照招聘单位工作安排适时公布。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芜湖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芜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306室,联系电话:0553-256781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芜湖县招聘领导组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两门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合成成绩公布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6月至8月进行。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并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考试总成绩合成
1.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报批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七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17年版),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只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告由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2567819(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553-2567825(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岗位计划表中“本科及以上”专业依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大专及以上”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
附件: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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