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导读]2023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成绩(经查分均无误),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南1巷1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查表》(考生登录怀宁人事考试报名平台导出打印)、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定向招聘在我县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
5.持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相关证书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若考生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23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