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导读]2021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人数3人以上(含3人)的岗位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下的岗位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各招聘岗位相应主管部门(各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太湖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太湖县政府网发布的面试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放弃面试,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招聘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盖。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于2021年7月5日17:00时前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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