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核减及资格复审公告
[导读]2023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核减及资格复审公告
一、部分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公告要求最低分予以核减:
序号 | 招聘 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数 |
核减岗位计划数 | 取消岗位计划数 | 现招聘计划数 |
1 | 雷池畜牧兽医站 | 2338 | 1 | 1 | 1 | 0 |
2 | 乡镇水利站 | 2345 | 1 | 1 | 1 | 0 |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并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望江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二)以上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留存;相关证明、书面承诺等需提供原件留存。
四、其他事宜
(一)若考生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缴纳面试费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及时关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面试公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缴纳面试费用或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放弃面试,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生或被委托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取消面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材料上签字确认,规范填写《资格复审结果确认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盖。以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20日17:30时前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书面委托书.docx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