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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晨读-共享吸烟室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19-01-10 17:24:35

[导读]   别让大街上的“共享吸烟室”消解控烟的共同努力  近日,不少路过北京王府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 70 余平方米

   别让大街上的“共享吸烟室”消解控烟的共同努力

  近日,不少路过北京王府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 70 余平方米。北京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实地调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同时,北京市控烟协会还致函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建议取缔该吸烟区。记者发现,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 理念而设立。

  闹市大街,70 余平的高档吸烟区,这与其说是实用化的室外吸烟室,不若理解为是极具象征意义的空间装置艺术。设计精致的不锈钢柱式烟灰缸,如咖啡馆吧台一般的高级座椅,烟客们在其间无比惬意地吞云吐雾,此情此景简直就是现场直播的“烟草广告”,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消极示范是显而易见的。就现实来看,所谓“共享吸烟室” 的概念实在太过危险。这种以改善吸烟体验、鼓吹吸烟者权利为卖点的商业模式,天然就与全社会控烟的主流价值背道而驰。

  的确,为了控制室内二手烟,各地都是鼓励单位建立室外吸烟区的。可即便如此,北京王府井这一设在人口密集区和新人必经通道的“开放吸烟区”,还是太过夸张和恶意。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造成了二手烟的不可控扩散,所有途径的路人,都可能在不知不觉间成为受害者。由于在吸烟者和路过者之间没有任何“隔断”,这一吸烟区或许根本就算不上是吸烟区,而更像是大型的二手烟扩散源。

  合规的“吸烟室”“吸烟区”,至少应该确保基本的“隔离二手烟”功能。需要重申的一个基本逻辑是,吸烟区的存在绝对不是为了提高吸烟者的舒适度,而是为了避免其“祸及无辜”。而此类“共享吸烟室”却在标榜“烟民坐进‘吧台’”“吸烟体验上了一个档次”,这无疑是不道德的做法。事实上,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推广“全城控烟”的大背景下,王府井步行街还在上演大型露天“吸烟秀”,甚至称得上是一种倒退。

  任何商业项目,都应以不挑衅公序良俗作为底线。以此量之,在大街上建“共享吸烟室”这门生意是不应成立的。或者换句话说,任何试图给予吸烟区超高配置的尝试,本身就是可疑和危险的。一个显然的道理是,每一次对吸烟体验的改善,都是在间接助长烟草消费。特别是在烟草广告被禁止的情况下,针对此类大庭广众之下暗示意味极强的豪华“吸烟区”,更应该警惕。彻底实现烟草与主流社会的切割,限制二手烟扩散只是第一步,更核心的,还是在于实现“吸烟行为”的隐匿化。

  就如同尽量避免吸烟镜头出现在电影、电视剧中一样,吸烟行为同样应该被隔绝在日常的公共场景之外,这是对未成人和非吸烟者的一种底线的保护。就算做不到这一点,最起码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 表演活色生香的“抽烟赛神仙”戏码。(via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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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吸烟室”是一种有害创新

  近日,不少路过王府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 70 余平方米。北京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于 6 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同时,北京市控烟协会还致函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 建议取缔该吸烟区。记者发现,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的。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等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因此从表面看,这个露天的“共享吸烟区”的设立似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实,这条法规还进一步明确,划定室外吸烟区,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王府井步行街是人员十分密集的商业街区和行人必经通道,且挡住通道还会带来消防隐患,因此,这个“共享吸烟室”涉嫌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应依法取缔并给予处罚。

  这个“共享吸烟区”的危害还不止于此,它还起到了宣传吸烟的广告作用。立在人口密集区的“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的广告牌, 表面看有倡导文明的作用,实际上却是将吸烟和文明联系起来,客观上涉嫌诱导他人吸烟。更何况在一个公共空间里,十几把椅子上都坐着人悠闲地吸烟,这本身就具有示范效应。

  据悉,这个室外吸烟区项目的投资者是一家公司,根据该公司在网上的宣传,该公司提出“共享吸烟室”的理念,目前已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规划设立了吸烟室,并称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 2000 个共享吸烟室,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市。假如此计划真能得以实现,类似的“共享吸烟室”将会四面开花,对控烟成效构成威胁。

  当前,共享成为一个时髦词,共享模式在很多领域成为一种创新, 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收益。但要看到,“共享吸烟室”虽然也属于一种共享模式,却与控烟唱着反调,对社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因此属于一种有害的创新。企业为何要这么做,是仅仅希望借这种共享模式来赚些钱,还是借机为烟草打广告,也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核查的疑问。

  同时,在这个有害创新刚刚冒头之际,就应该果断进行定性并加以限制,否则,等其它地方的观望者也推出同类型的“共享吸烟室” 后再去处理,就会变得更为困难,且已经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难以挽回。(via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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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培视角:当前,我国禁烟形势难言乐观,全国有 3 亿多烟民,7 亿多人受二手烟危害,全面禁烟还没有形成压倒性态势,公共场合不吸 烟还没有成为普遍习惯。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怎么更好满足烟民需求, 而是确保禁烟工作落到实处。更要看到,“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 的广告牌标语,实际上是一种误导性宣传,难道吸烟不乱扔烟头就是 文明?有消息称,某公司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2000 个共享吸烟室。如此大手笔的投资,背后肯定有相关企业和资本支持,他们的诉求是什么?资本的盈利点在哪?会不会是烟草公司的变相宣传?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希望有关部门果断出手,加强监管,让企业明白,共享经济创意再好、商业模式再新,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损害禁烟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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