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4月25-26日
[导读]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通知,现将2018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通知如下:A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B类职位总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通知,现将2018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通知如下:
A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B类职位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C类职位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45分。
二、体能测评。报考司法警察、监狱及戒毒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另外增加该职位计划录用数2倍的比例自愿进入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24日8:00,地点:苏州技师学院(地址:学府路288号)。
2.注意事项:
①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②测评时应穿着适合体育运动的服装和鞋类;
③各考生至报名点进行签到、核对信息,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管好个人物品;
④各考生应准时到报到地点,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⑤考生应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测评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测评中出现的身体问题由个人负责。
三、资格复审时间:4月25、26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报考市级机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及所有垂直管理单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人才大厦(干将西路288号);
报考各县市及吴江区(不含垂管)职位的考生在各县市(区)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分别为: 常熟市人社局(新颜路215号)、张家港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三楼大厅(华昌南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昆山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珠江北路保昆商苑4楼)、太仓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太仓市柳州路38号)、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开平路300号)。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刷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 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受托人须带好上述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2018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