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13人公告
[导读] 安徽国培同步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2018合肥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13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15日、16日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公
安徽国培同步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2018合肥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13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15日、16日
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92 年 10月 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场报名
1、时间:2018年10月12日、15日、16日。
2、地点: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县政务中心503室) 。
3、程序: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长丰县重点局、林业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同时交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缴费发票于2018年 10月18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若未达到以上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
科目一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处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科目二:《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笔试准考证。
3、《科目1》、《科目2》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笔试(合成)成绩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1、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1、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次以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处理、时事政治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分数相同的按照上述取舍规则)。
八、录用和待遇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重点局岗位人均年收入10万元,林业局岗位人均年收入不低于12.6万元(皆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九、其他
1、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2、咨询电话:0551-66671050(县人社局)
0551- 66670667(县重点局)
0551- 66684366(县林业局)
附件: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
长丰县林业局
2018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