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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通海安县部分县级机关遴选4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国培教育点击率:日期:2018-04-10 17:52:58

[导读]   2018南通海安县部分县级机关遴选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有序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不断增强全县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南通市市

    2018南通海安县部分县级机关遴选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有序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不断增强全县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海安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级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镇(区、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区镇公务员、事业人员报考须为2014年8月之前录(聘)用的,其他报考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从海安党建网http://djw.haian.gov.cn/zzb/)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1月24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1221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由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计划。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招录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皆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部署,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集体研究结果报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和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信息发布网址:www.haian.gov.cn(县政府门户网站)、djw.haian.gov.cn(海安党建网)。政策咨询电话:88812971(县委组织部)、88813997(县人社局)。监督电话: 88901135(县纪委)。

  (二)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及咨询电话

  县委宣传部:88812676

  县委农办:88812035

  附件:1、2018年海安县部分县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海安县县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试报名登记表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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