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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0-07-17 17:56:53

[导读] 为加强我院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及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

 为加强我院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及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纳入国家统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尚在培训期内的人员。

 8.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仅限护理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本科毕业生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招聘计划中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2.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其中,护理专业(包括护理学、护理、口腔专科护理、助产,下同)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2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执业或专业资格

 2018、2019年及之前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拟聘的2020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录用。

 4.其他

(1)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2)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岗位须满足备注栏中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8:30到2020年8月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程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上报名系统:  

           (http://fysdsyy.pzhl.net/)

(1)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fysdsyy.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下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认真阅读后在空白处签名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写《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历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对工作经历有额外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连续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


 县级及以下医院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0年8月8日12:00前可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0年8月8日8:00-17:00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8月9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8: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专业知识占7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2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考试;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审核通过人员没有符合改报条件的岗位,将在笔试成绩公示后退回其所缴纳的报名费。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医院将在医院官网、市卫健委官网公示考生成绩。

 4、确定人选: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中多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围。

 (三)资格审查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其中:

 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对工作经历有额外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连续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

 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拟聘资格。所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来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同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本、专科招聘拟聘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我院使用社会化用人员额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试用期与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我院纳入编制管理文件精神的,可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正式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已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本、专科招聘拟聘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将严格加强监督力度。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3、医院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关注医院及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

 凡替考者及除名人员名单,将上报上级机关,并将结果录入在“个人征信系统”内,其终身信用会受到影响。

 五、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招聘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 度,严格资格审查。

 2、市四院招聘考试将不会授权任何第三方或单独举办相关培训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医院无关。

 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咨询电话:0558-2482227、0558-2789208。

    监督电话:0558-27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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