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黄山黟县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导读] 为充实我县乡镇卫生临床医学等急需专业技术队伍力量,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政办〔2017〕54号)和《关于
为充实我县乡镇卫生临床医学等急需专业技术队伍力量,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政办〔2017〕54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黟发〔2018〕9号)精神,经研究,对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简化程序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共引进10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20年度黟县公开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人员条件
引进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现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5周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能满15周年及以上的(含已经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黟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能力、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及医学相关知识。
四、引进人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人员公告于4月23日起在黟县政府网(http://www.yixian.gov.cn/)、黟县先锋网(http://yxxfw.yixian.gov.cn/)、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ixi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865/0/page_1.html)、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ixi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865/0/page_1.html)重点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来报名的考生凭“安康码”绿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2020年度黟县公开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6日-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黟县人社局事业股403室(地址:黟县渔亭路8号 联系电话:0559-5528117)。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县人才办、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以上的,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编内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17;
监督举报电话: 0559-5522581(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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