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池州石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导读] 2020年石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赴高等医学院校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3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
2020年石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赴高等医学院校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3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人数13人,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见下表。
招聘单位 |
招聘 计划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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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年龄 |
石台县 医院 |
6 |
专业技术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石台县 中医院 |
4 |
专业技术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药学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石台县 疾控中心 |
2 |
专业技术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 |
石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 |
专业技术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 |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 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应聘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同意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面试考核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现场考核评委由专家学者组成。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
五、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自2020年4月20日起在石台县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皖南医学院(http://www.wnmc.edu.cn/)、蚌埠医学院(http://www.bbmc.edu.cn/)、安徽中医药大学(http://www.ahtcm.edu.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络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石台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 chenjin354@126.com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08:00至4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5月8日前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联系电话:18956624039 联系人:程锦
网络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 5月13日09:00至5月13日16:00,资格复审地点:皖南医学院;
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考核。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
皖南医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08:00至5月13日16:00。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石台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现场考核时间与地点:
现场考核时间:2020年5月14日,地点:皖南医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三)现场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医疗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根据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在与拟聘人员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1:1的比例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2020年5月14日,签订就业协议地点:皖南医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最后一名若出现考核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递补环节若出现此类情形,按此办法处理。
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聘用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经石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改善人员队伍结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要深刻认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稳慎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现场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2020年石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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