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政办[2017]54号)精神,为充实我县乡镇卫生临床等医学专业技术队伍力量,现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政办[2017]54号)精神,为充实我县乡镇卫生临床等医学专业技术队伍力量,现采取简易程序为乡镇卫生院招聘编制内临床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专业(西医临床、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卫生技术人员18名。
二、招聘办法
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共同组织实施。采取考察(含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以下,临床专业(西医临床、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现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从事临床工作十年以上,且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男性、10年以上的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4月1日,在歙县人社局、歙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8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歙县卫生健康委三楼办公室(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2号,联系电话:6522667),网络报名者在报名时间段内将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相片发送到电子邮箱:1090809716@qq.com。
(三)考察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由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组成考察组,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采取现场面对面考察的方式,由考察组现场出题,考生临床技能操作、口述,考察组评分,择优录取。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
(四)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当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签约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等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定聘用人员聘期和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歙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
0559-6519306(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9-6522766
歙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