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社交账号“见鬼”,是什么鬼?
[导读] 许久不用微博却点赞关注不认识的人、淘宝收藏出现没看过的商品和店铺、微信账户反复提示异地登录……许多网民反映自己的社交或购物账号发生“灵异事件&r
许久不用微博却点赞关注不认识的人、淘宝收藏出现没看过的商品和店铺、微信账户反复提示异地登录……许多网民反映自己的社交或购物账号发生“灵异事件”。网络安全专家提醒:无故出现“非本人异常操作”,一定是账号出现安全风险。换言之,账号被盗用。
账号被盗,原因多种多样——密码口令简单被破解,不当下载软件遭木马病毒攻击,扫码清理“僵尸粉”反被“鬼附体”,落入免费WiFi陷阱被人窥探,用户数据被恶意劫持……不法分子挖空心思盗人账号,某些网民不经意“中招”。
随之,1500元买1万个淘宝网店真人粉,提供各网络购物平台“一站式流量解决方案”,微博“真人”分享、点赞、评论、涨粉等“业务”粉墨登场。从盗用账号,到操控流量,再到流量交易,网络黑灰产业令人警觉。
在流量交易的背后,一些网店制造虚假繁荣,利用从众心理,诱使真买家上钩;一些博主靠“买粉”打造“网红”,谋求广告代言、直播带货等利益。某些商家和博主藉此“出位”,赚得盆满钵满。被盗账号的网民则在不知不觉中沦为“流量傀儡”,还可能被虚假流量蒙蔽,沦为被割的“韭菜”。
许多网络账户还绑定个人银行卡,社交账号蕴含人脉资源和个人信用,一旦被不法分子盗用或实施诈骗,后果更不堪设想。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执法机关和管理部门责无旁贷,必须严厉打击包括盗取、操纵、贩卖他人信息和网络账号在内的违法行径。同时,还应协调有关单位和平台,积极提升技术防范措施,努力弥补可能存在的漏洞,顺藤摸瓜查处不法商家,从源头斩断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
网民也当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密码设置、软件下载等环节多长心眼,警惕某些所谓的“免费馅饼”,更不要贪图小利出让个人账号。提高安全意识,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着眼,越来越多网民做好分内事,对提升网络安全的整体水平大有脾益。
面对“流量为王”,社会也要更加理性。流量可以作为衡量事物的一个指标,但不应是唯一指标。更要警惕别有用心者利用流量从事不法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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