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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1人公告(博士)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1-06-03 15:18:08

[导读]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3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3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3日09:00-12月29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3日0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核前现场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师德考察,并根据师德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师德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引进的博士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具体请参照学校制订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可查询相关文件。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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