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中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公告
[导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6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3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4日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6月5日12: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智慧党建网(www.jsyzdj.gov.cn)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11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笔试前3日内。
参加C类岗位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6月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2020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智慧党建网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依据其岗位特点,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法律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计算机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不足5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笔试和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
“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合成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C类岗位的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批准后,在扬中智慧党建网或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3.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C类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智慧党建网、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
C类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扬中智慧党建网、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扬中智慧党建网、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0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130018,扬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5103529(政策咨询),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扬中市纪委综合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8368018。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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