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切实减少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切实减少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邮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经市领导审批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4名,分配至相关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高邮户籍、高邮生源或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5.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执法监管协管员(普工)4名,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2日至2002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城建规划类、土地管理类、林业类、建筑工程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号楼五楼组织人事科(高邮市通湖路104号原高邮市供电公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郭昕欣联系电话:13773456233、
吕 月联系电话:15262215906)。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报名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综合知识参考《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专业知识参考新《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规范性文件。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1:3的开考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jiangsu.gov.cn/yzgy/)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聘用后待遇按《高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1238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514-8036651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本简章由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4623303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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