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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丰县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招聘招商92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0-04-27 10:54:57

[导读]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招商队伍,加快实现“工业立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目标,拟通过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招商工作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招商队伍,加快实现“工业立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目标,拟通过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招商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2020年丰县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及资格条件等;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6日-2002年5月5日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应变协调能力;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报名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2日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48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商务局陈述申辩。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笔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结束后,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退回)。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丰县商务局陈述申辩。
    4.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16-89215108)。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丰县商务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构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报名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丰县商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丰县商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聘期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专科为2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含企业“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格者,工资待遇按照学历划分:大专工资待遇约4500元/月、本科及以上工资待遇约5000元/月(含企业“五险”个人及单位承担部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招商岗位人员工作期间,享受各单位招商人员外出补助、工会福利及招商奖励政策。
    合同期间,如果聘用人员出现违规违纪事项或重大工作失误,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由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各招聘单位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由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交纳企业社会保险等。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0516—89215108
    丰县商务局0516—89259217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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