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彭州市招聘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30人公告
[导读]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属国企)委托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属国企)委托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招聘人数
30人。
三、岗位描述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成都市、彭州市重大决策部署。
2.指导帮助各镇(街道)、园区、商圈楼宇、专业市场、建筑工地、互联网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3.指导已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规范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在“两新”组织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
4.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其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党的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5.收集反映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6.及时提炼总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特色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
7.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四、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强、作风正,有奉献精神;
4.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对彭州籍获得区(市)县(含)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具有党务工作经验、部队退役军人的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9年1月6日17:00结束,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必须持资料报名)
3.报名地址:彭州市东升路53—57号,8:3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人社局、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属国企)、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根据岗位要求,通知简历筛选合格的人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和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籍证明截图打印资料1份;高中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和原就读学校证明材料1份。
(3)由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4)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寸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2张;
(6)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部队退役军人需提交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档案复印件加盖武装部门鲜章)。
4.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合格,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1月15日9:30-11:30。
面试时间:2019年1月20日全天。
(二)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基础党务知识,行政能力测试。
(三)面试内容: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以1:3的比例(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8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命题结合行业背景、岗位特性,强化面试题目考察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候选人通过自己的解读给予解答。
(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政治审查
招聘方有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调剂最终招聘人数,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5日)。
八、体检
2019年1月27日,全天。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都通过的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公示通过的人员履行聘任手续。聘用人员与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彭州市全职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川组通〔2018〕46号、成两新工委通〔2018〕5号文件规定,对社会化选聘的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依法签订的聘用合同落实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区专职工作者水平。
十二、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选资格。
咨询电话:028-83882371(刘先生)、028-83877711(刘先生)
18683692346 蒋女士
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