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市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代管)事业单位遴选7人公告
[导读] 为优化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代管)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
为优化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代管)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共3家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代管)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遴选7名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1.市辖县市区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辖县市区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参照登记为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市辖县市区范围内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4.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市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事业单位)转任(调动)到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
4.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24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年。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芜湖先锋网(http://www.whxf.gov.cn/)发布。
(二)报名
1.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8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考录培训科〔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413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53-3991125〕。
2.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芜湖市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代管)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报名表》需准确、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方有效。
4.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需交纳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集中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数核减、取消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数。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于8月30日(星期一)17:30前在芜湖先锋网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者,可于9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方法:报考者9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将《改报申请表》(附件3)致电并传真至市委组织部考录培训科(传真号码:0553-3991125)。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
3.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并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分数低于50分或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9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30-11:30 《申论》
《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9月8日(星期三)。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考录培训科。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芜湖先锋网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芜湖先锋网另行公告。报考者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报考者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围报考者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入围面试报考者名单在芜湖先锋网公布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3.补充说明:当遴选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围体检。
当遴选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当遴选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
4.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考察的报考者名单在芜湖先锋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并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市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1-2人的,差额1人;3人及以上的,差额2人。如遇末位同分情况,面试分高者入围体检考察环节。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芜湖先锋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论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行考察。
在体检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开展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体检考察阶段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依据公开遴选资格条件和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三龄两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芜湖先锋网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资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调动和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事项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报考者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3.报考者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报考者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4.本次遴选工作由驻部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3-3850779
5.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6.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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