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六安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6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 根据区委研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裕安区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
根据区委研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裕安区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6名,其中:公务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其中面向教师选调6名)。
二、选调范围
1.报考公务员选调岗位的,须为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人员。
2.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须为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区内选调范围为各乡镇、街道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选调生报考人员按照《安徽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须至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选调公务员岗位的,须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除选调岗位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区内报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务满3年)。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职位、选调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裕安先锋网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系。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裕安先锋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裕安区委组织部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行政楼6楼637)。
(3)报名人员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4张;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大小为20-100kb);
③符合所报名岗位身份编制考核等限制条件的有关材料(如招考录用、聘用文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还需要提供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2021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报名时须填写《2021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8月9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填写,不用再重新报县区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8月26日—27日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委组织部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行政楼6楼637)。
3.笔试时间为8月29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可在9月6日以后登录裕安先锋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9月9日—10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委组织部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行政楼6楼637)。
3.面试时间为9月11日,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5.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6.报考人员可在9月13日以后登录裕安先锋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并进行公示。
2.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
3.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期间,选调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被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5.考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先锋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其中: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以上时间均从录用之日起算。
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64—3301870;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64—3236216。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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