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575人公告
[导读]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皖就〔2020〕6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皖就〔2020〕6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8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人社厅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的决策部署,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位,积极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拓宽就业见习渠道,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通过见习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二、招募计划
经岗位征集审核,2020年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发575个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招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nan.gov.cn/)统一发布。
三、招募条件
2020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毕业生具体条件说明如下:
1、不包括签定劳动合同人员;
2、不包括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人员
3、不包括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不包括已参加创业人员;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就业见习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到见习单位或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为2020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五、岗位对接
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提交至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复审情况,会同各见习单位通知初选人员到见习单位现场对接。机关事业单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见习单位结合报名先后顺序、专业相关等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
当报名人员没有被选报岗位匹配成功时,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其他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至其他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或企业见习岗位。
六、组织上岗
见习单位将岗位对接成功后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两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
对因提前解除协议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见习单位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可按照就业见习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及时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七、权利义务
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遵守见习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也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八、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期间,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内就业见习相关事宜由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和业务咨询: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市本级:0554-3622951 6674260
寿县:0554-4027192 凤台县:0554-8689702
田家庵区:0554-2696649 高新区:0554-6629210
大通区:0554-2519470, 谢家集区:0554-5866009
潘集区:0554-4989016, 八公山区:0554-5617649
经开区:0554-6801292, 毛集实验区:0554-8273038
淮南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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