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宣城泾县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招聘6人公告
[导读] 泾县经济开发区所属开城实业有限公司、泾县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互联网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开城公司、互联网产业园)是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
泾县经济开发区所属开城实业有限公司、泾县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互联网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开城公司、互联网产业园)是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考工作人员6名,其中开城公司4名,互联网产业园2名。具体招考岗位详见《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四)“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限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4日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08室(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相关证明;
(7)报名者报名时需配戴口罩、出示本人安康码,并测量体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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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5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高于1:15的,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照1:10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须交纳面试费80元/人,未缴纳面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从事相应岗位(见岗位计划表)工作经历优先;若工作经历相同,则以相应岗位工作经历长的优先;若工作经历时间相同,则以学历高低者优先。
体检、考察具体参考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泾县人社局、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开城公司、互联网产业园)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薪酬福利
1、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900元/月,正式聘用的工资待遇参照泾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2、公司建立岗位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对工作人员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发放相应的绩效工资。
五、日常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及正式聘用期内的工作岗位由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公司统一调配。
2、聘用人员需服从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公司的统一管理,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或考核不合格,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泾县人社局和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开城公司、互联网产业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63-2269286;
县人社局:0563-5102637。
监督举报:0563-5033820。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泾县人社局
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泾县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互联网经济)产业园
2020年 8月 25 日
- 2020年泾县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32.5 KB】
- 2020年泾县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doc【21 KB】
-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10.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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