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宿州灵璧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导读]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灵璧县人社局拟面向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灵璧县人社局拟面向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为全省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心健康。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至2020年8月12日,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或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 8 月12日至8月21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701室;联系电话:6022391,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0年灵璧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二份(见附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3)同意报考证明(须有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素质测试通知书》。报考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测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群众公认度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方案另行制定。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拟调人员,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灵璧县人社局所有。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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