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州市萧县公安部门招聘辅警63名公告
[导读] 为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更好的维护萧县治安秩序,萧县公安局拟在全县公开招聘63名辅警,其中特警30人,派出所23人(青龙、白土、官桥、永固、刘套各4人、高铁站2人、闫集1人)
为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更好的维护萧县治安秩序,萧县公安局拟在全县公开招聘63名辅警,其中特警30人,派出所23人(青龙、白土、官桥、永固、刘套各4人、高铁站2人、闫集1人),留置看护10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身高在170cm(含)以上;
3、户籍地在萧县,系萧县常住人口的男性;
4、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特警岗位的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在175cm(含)以上;单侧裸眼视力1.0以上;
6、报考派出所岗位的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户口为本乡镇或周边乡镇;能熟练使用电脑;
7、报考留置看护岗位的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党员。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其它不适宜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2日17时30分止;
2、报名地点:萧县公安局办公主楼五楼辅警办,联系人:任一林,联系电话13955751988,2203964;
3、报名要求:必须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交纳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以及上述各证件复印件一份)到县局辅警办进行报名;辅警办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测量身高,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等,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三)笔试、面试、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人员,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四)考察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拟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录用后,五年内岗位不予调整。
望各单位做好招聘宣传工作,切实把政治可靠、热爱警察事业、愿意为民服务的大好青年推荐上来。
以上通知中未竟事宜或招聘中出现的问题由萧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