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导读]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笔试成绩,现将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并携带好相应材料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资格复审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8月2日上午8:30-11:30,230039-230047岗位;
8月2日下午14:30-17:00,230048-230068岗位。
(二)资格复审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6.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7.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材料,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8.报考岗位所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岗位表的其它要求)。
9.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承诺提供的相关材料。
10.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有关说明:
1.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对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县事业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五)资格复审递补:递补人员于8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305室参加资格复审。
(六)缴费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符合减免考试费用政策的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免交面试费。
二、面试
(一)面试通知书: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后,面试人员可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51-87332015、8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
附件: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x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