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教育

国培教育,公务员培训,事业单位

今天是:

国家制度你了解吗?一起来看看法律知识—宪法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0-12-09 09:32:33

[导读]   1、国体和政体  国体 :  即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国家的本质,国家的阶级属性  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  政体 :  规

   1、国体和政体

  国体 :

  即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国家的本质,国家的阶级属性

  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

  政体 :

  规定国家权力归属什么阶级和这个阶级采取什么组织形式以实现其权力的制度

  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基础 :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是重要组成部分

  分配制度 :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农村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所有制 :

  公有制经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公有制主体地位还表现在自然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3、选举制度

  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原则

  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的条件-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不能行使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①精神病人;②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在羁押期间停止其行使选举权利

  平等原则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在选举中享有特权;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实质上的平等——同票同权

  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间接选举(国省市3级)

  直接选举(县乡2级)

  秘密投票原则

  无记名投票

  4、政党制度

  政治制度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结构。

  基本方针 :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参政职能 :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自治组织 :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内容 :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地位 :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与基层政府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6、民族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民族自治制度 :

  定义: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居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核心: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人民政府

  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 :

  实行“一国两制”:大陆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可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

  高度自治:依法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无国防、外交管辖权)

 

 
获取备考资料或国、省考笔试历年真题

 

扫客服微信免费领取
 

微信图片_20171231001042.jpg

皖ICP备17001778号 -1Copyright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