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公务员面试热点:拦截高空抛物就得祭出重典
[导读]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不断发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妥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不断发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其中,最让公众感到有力的一条是,“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老百姓曾经形象地把高空抛物称为“故意杀人”,如今在法律上得到“呼应”。
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遗憾的是,有一些住在高楼的人,素质并没有随之“更上一层楼”,反而做出了诸多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举动,高空抛物就是典型,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随手一扔,自身素质便连同被扔下的东西,以自由落体的方式,跌向地面,摔得粉碎。楼下汽车等物品被砸坏是家常便饭,无辜人员伤亡也非个例。
危害显而易见,防范刻不容缓。可相当长时间里,对“头顶上的危害”存在现场取证难、责任认定难、法律适用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今年7月贵州贵阳一熊孩子高空扔下灭火器致人死亡案,就引发广泛争论: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作为未成年人的当事人及其父母又该分别承担怎样的责任?查阅之前相关案例,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是最常用的罪名,包括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样的判决“轻了”,既不能还受害者以公道,也无法教育引导更多人,更无法有效扭转高空抛物、坠物多发且造成严重危害的严峻形势。
《意见》完成了从“过失”到“故意”的转变,说明这不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释放了从严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明确信号,有助于形成强大的震慑态势。故意高空抛物高度危险,存主观恶性,极易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只有依法严惩,才能减少公众的疑虑,也符合公众的期待。在依法惩治此类行为的同时,应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持续推动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合力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当然,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从严惩治更要明确区分。对此,《意见》也都有明确表述,比如对“谁扔的”,提出要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对未尽到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也要追究其侵权责任;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一项项明确要求,一个个责任主体,正在织密防范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的法网。
国培面试课程的6大特点:
1、针对岗位的差异性,考生在答题内容上与岗位特色高效结合,实现考生与岗位多元化、立体化的匹配程度。
2、目前面试命题不管是内容还是题型变化明显,答题评分更为专业,因此在此课程体系中,答题摒弃“假、大、空”的官话、套话,锻炼考生从实际着手,从岗位特质着手的正确答题模式。
3、国培的面试课程讲师本身具备的丰富教学经验且专注研究国考、省考、事业单位面试多年,拒绝模板化套路化批量“生产”学生。
4、依据多年研究经验,国培独有的“五位一体”的课程“瞬间的思维”+“实际的内容”+“清晰的表达+“自然的行为”+“从容的心理”,打造全方面的优秀个体。“人生如戏,面试亦然如此”
5、按职位1:1等额招生,小班封闭教学,分组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提升效率。多轮次实战模拟,严格按照面试标准布置考试现场、配备考官,加强临场把控,在高强度实战中全面提升考生水平。
6、国培的面试协议班,十五年如一日,继续实行先过关、后交费;学一场实在的课程,比任何承诺更可靠!
课程详情咨询国培教育客服:gpsuc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