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导读]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2019年度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5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职位遴选对象为:本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遴选对象为:本市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选拔的选调生。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2016年9月前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7年度、201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5日之后出生),其中团市委遴选对象不超过30周岁(1988年9月5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2日在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xuancheng.gov.cn)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9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白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100kb以内)。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9月10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大小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9月10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盖章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可于9月10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0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上传至报名系统。遴选单位应在9月10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1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2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5日至9月27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宣城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2019年10月18日16: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公告在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xuancheng.gov.cn)公布。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各遴选单位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xuancheng.gov.cn)、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任职等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15839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63-3036887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3775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