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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南通开发区选聘优秀教师25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0-03-28 10:46:10

[导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是198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已成为长三角利用外资集中的制造业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是198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已成为长三角利用外资集中的制造业基地、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内重要的产业高地和市区南翼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宜居之城。为打造教育现代化开发区样本,进一步优化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在编在岗优秀教师2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岗位

  南通开发区星湖小学14人:语文6、数学3、英语3、音乐1、美术1。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4人:语文2、英语1、音乐1。

  南通市小海小学3人:语文2、数学1。

  南通市竹行小学3人:语文1、数学1、英语1。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中学部)1人:生物1。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限获得者排名前三位);

  2.获县(市、区)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称号(含教学能手);

  3.近5年获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只限教育局和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本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本学科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本学科含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班会课、心理健康课比赛)。

  如岗位报名不足1:3的,可放宽至以下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人员;

  2.近5年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班主任称号人员;

  3.近5年主持过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含经过县市区教育规划部门批准的教研课题和学会课题等)或担任大市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含经过市教育规划部门批准的教研课题和学会课题)核心组成员,课题必须结题(提供结题证书);

  4.近5年获省“教海探航”、“师陶杯”、“五四杯”论文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

  5.近5年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经过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竞赛中获一等奖(提供相应含教师姓名的获奖证书)。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选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选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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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形式。

  3.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2020年南通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可下载);③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以及选聘条件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时由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行资格复审。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多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适岗评价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末尾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凡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按适岗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按选聘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尾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过程中,由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负责协商,因拟聘用人员原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原因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附件1:2020年南通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南通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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