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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招聘幼儿园教师220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18-07-16 22:26:38

[导读] 为做好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为做好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等规定,现将2018年宿州市埇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埇桥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20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六)具有进行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埇桥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特岗教师。

(五)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其他不适宜报考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60.171.247.83:800)。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2018年度埇桥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 7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27日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岗位的通知7月29日12:00前在“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tj.szyq.gov.cn/)公告。报名取消岗位并已缴纳笔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9日12:00——24: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核减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6日(周一上午)。

 8:30—10:00  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10:20—11:50  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科目一:《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类综合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满分120分。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满分120分。

3.报考人员于8月4日8:00时——8月5日24:00时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 笔试成绩由科目一和科目二按5:5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科目一成绩×0.5+科目二成绩×0.5),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安徽省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安徽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安徽省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上述人员于8月7日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教体局411室人事股(电话:0557-391338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2018年度埇桥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已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材料。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或服务期内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采集人像,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缴费80元。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专业测试方法:无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养、仪表举止、语言表达、教学岗位必备的知识。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与专业测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确定(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

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依据考试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一、笔试科目二得分高分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已参加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埇桥区教育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及选岗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埇桥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报批、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乡镇岗位的,在公示结束后,依据最终成绩分岗位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位应聘人员只限选一个岗位。

五、相关事宜

(一)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的笔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有关政策、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tj.szyq.gov.cn/)查询。

(四)本公告由埇桥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13831 (区教体局人事股)

0557-3035770 (区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3914883 (区教体局招生办)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11052 (区教体局纪检组)

以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埇桥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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